非寿险准备金风险讨论班

主办: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;中国经济统计研究中心

主讲人:刘乐平、高磊、杨娜、郎卫宇、金莉、田静
孙丹丹、王洋、袁远

邮箱:reserverisk@126.com

最优估计

08 July, 2013 By 袁远  

在欧盟将实施的Solvency II第一层面指引(Level 1 Directive)第77号文中指出:“责任准备金的价值应等于最优估计(best estimate)和风险边际(risk margin)之和”。但这种表述成立的前提条件是,履行合同项下的责任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所对应的风险属于“不可对冲风险(non-hedgable risk)”。这类负债是指无法用金融工具来复制现金流,因此无法得到其市场一致价值,即公允价值。这可以理解为:如果保险人将保险业务转移,接受方要承担不可对冲风险,因此要求得到补偿,补偿的部分就是所谓的“风险边际”或“市场价值边际(market value margin)”。

在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、盈余评估、偿付能力评估以及产品定价等过程中,精算界一直以来普遍是采用准备金的“最优估计”。1998年9月,美国财产和意外险精算学会(Casualty Actuarial Society, CAS)曾对“最优估计”这一概念进行过专题研讨,诸多学者、精算师从统计学、精算师、以及管理决策者等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探讨,然而对于究竟什么是“最优估计”,至今各国还是没有统一且明确的规定,这容易给财务记账以及准备金评估、报告过程带来混淆。

从统计角度来看,“最优估计”的定义非常明确,就是最小方差的无偏估计,即同时满足“无偏性”和“有效性”两个条件的估计值。

精算界还没有对“最优估计”的概念达成一致意见。加拿大精算学会给出的定义是:“无偏的,既不保守,又不乐观的估计(without bias, neither conservative nor unconservative)”。澳大利亚寿险精算标准委员会(the Australia’s Life Insurance Actuarial Standards Board, LIASB)将负债的最优估计描述为“报告日保险人承诺的保单未来预期支出和收入之差(difference between future payments and receipts)”。欧盟对此给出的定义是:“未来现金流的概率加权平均值,并利用无风险利率期限结构进行贴现(probability-weighted average of future cash flows, taking account of the time value of money, using the relevant risk-free interest rate term structure)”。 以上的定义实际上是将最优估计描述为负债概率分布的均值,而有时“最优估计”则会被用来表示最可能发生的值,即众数,而不是概率加权平均值。

实务中,“最优估计”的确定除了依赖于精算师,更是最终由管理者决定的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IAS No. 37的规定,“最优估计是根据相似合同的经验或独立的专业意见,最终由管理层的判断决定的”。这里的管理层泛指保险公司或行业的决策者,他们对于制定行业规则也有更高的决策权,他们需要平衡股东、监管机构、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,也会听取精算师的意见。总之,管理层对“最优估计”的选择具有决策权,且管理决策者的意见最终通过会计准则来实现。